5)第十七章 璀璨的东方明珠_重生之风流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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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中国政府亦将根据香港局势的发展和要求,采取若干必要的行动措施。

  后过渡期,香港12年的过渡时期可分为前半段和后半段。前半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两国政府为使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独立关税地区保持其经济联系,特别是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参加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多种纤维协定及其他国际性安排所采取的行动;两国政府为确保同香港有关的国际权利与义务继续适用所需采取的行动;以及其他有关实施联合声明的事项。后半段即后过渡期,其主要任务是解决为1997年顺利过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及为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联系,并就此类事项签订协议所需采取的行动。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过后,中国政府逐步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有关筹备工作,此即后过渡期的主要特征。

  主权移交,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行使自已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实现主权的移交,还有待于1997年7月1日香港人能顺利地接管香港政权,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

  治权移交,治权又称管治权。指一个国家管辖和治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具体权力。管辖,涉及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的管理权限;治理,通过行政管理和立法、司法等行为予有实现。主权与法治密切联系,主权决定法治,治权体现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份。主权的移交,意味着法治必须同时移交,英国想用主权来换取治权是行不通的。只有做到主权与治权同时移交,才算真正实现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

  三个不变,指香港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现行法律基本不变。其基本精神是,坚持“一国两制”,保证中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中所阐明的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长期不变。依照“三个不变”的原则,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私有财产依法受到保护,由此维持了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第二、香港居民可以像过去一样生活,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依法得到保障。第三、香港的原有法律,指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了那些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的例如属于殖民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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