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九十四章 呼声_三国之少年帝王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刘辩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完善了《商法》。

  限制天下商贾,规范他们的行为。

  一些奢侈的比拼,直接立法规范。

  比如说,商贾拉车的骏马,不得超过两匹。

  第一次警告罚款,第二次加倍罚款,第三次直接坐牢。

  其中还有各种行为规范,杜绝攀比行为。

  刘辩以前觉得这些律法很幼稚,会限制人们的思想,现在觉得非常有必要。

  就不能让他们太嚣张!

  在老叔祖提醒过以后,刘辩派人调查了关于商贾奢靡的行径。

  好家伙。

  不调查还好,一调查就发现了一大堆问题。

  有一家李姓商贾,从家里头铺设“波斯地毯”,出行一直铺到大街上,随从达到了上百人。

  他的邻居为了将李姓商贾比下去,直接铺设丝绸。

  没错,都是上好的丝绸。

  谁不知道丝绸的价格?

  这种风气正在兴起。

  在此之前,刘辩是没有发现,也没有人向他汇报。

  鸿都门学中的学子,还有更豪横的!

  为了挣钱,刘辩同意了“赞助入学”的方案,也就是说,每年拿出一些招生名额出来竞价。

  价高者,得学位。

  这些学位,一度被炒到了万金以上。

  凶猛得很!

  一些土豪的商贾,直接猛砸钱,就为了将儿子送到鸿都门学。

  毕竟鸿都门学是距离科举最接近的地方。

  家里有了钱,还有有功名这才完美。

  于是乎,土豪学子就瞧不起那些贫穷的人。

  就连皇室成员都被鄙夷了。

  刘辩怎么可能容忍这些事?

  会带乱大汉的风气!

  现在还处于乱世,天下还没有统一呢,就这样折腾。

  大汉迟早要垮掉!

  除了“商法”,刘辩还废除了“奴婢”制度。

  这个在王莽时期,就已经废除过一次。

  只不过王朝太短命了,这个制度没有能够很好地执行下去。

  为了填补这一项空缺,刘辩改为“雇佣制”。

  也就是说,以后地主家不可以有奴婢,只能雇佣丫鬟。

  除了要给工钱,官府还会登记在册,保障丫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高签订十年契约,可以续签。

  奴婢和丫鬟有很大的不同,最明显的差距就是奴婢没有身份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是主人的财产。

  主人要打死一个奴婢,法律是不会进行保护的,毕竟是主人家的私有财产,怎么处理都行。

  后来官府看这个太不人道,就增加了一些限制。

  奴婢不可以随便打杀,想要打杀必须先上报官府,称为“谒杀”。

  丫鬟的地位高一点。

  这些陋习,刘辩都是直接根治,以他的威望,想要推行一条法律。

  群臣没一个敢阻止!

  更何况,这些法律的确有需要。

  一些高傲的商贾甚至瞧不起朝廷大臣,毕竟很多臣子都是很穷酸的。

  每年就靠着俸禄生活。

  不是人人都是杨彪、王允,一个背后是弘农杨氏,另

  请收藏:https://m.bg60.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