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章 鸣冤鼓_大家请我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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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也?”

  “天生地养,同样是人。为什么我们马上就接而死了,却不能吃这些我们自己上缴的粮食?反倒是被我们供养的官老爷都个个吃的肥头大耳?”说罢,张顺还特意将吃的白白胖胖的县令提溜到跟前,让百姓一观。

  众人听了,皆沉默不语,只是死死盯着那县令。县令被众人盯得瑟瑟发抖,犹如筛糠。

  张顺借机唱道:

  “此何鼓?”

  “鸣冤鼓!”

  “有何冤?”

  “没有冤!”

  “我何罪?”

  “不甘死!”

  “河水决孟津,百姓尽饿殍!不闻官府救灾一粒米,但闻朱门宴罢酒肉臭。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

  初唱之时,饥民还有手舞足蹈,鼓掌和之者。等到张顺唱到“河水决孟津,百姓尽饿殍”的时候,饥民便安静了下来,甚至有人开始跟着唱了起来。歌者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直震得那县令屎尿直流,臭不可闻。如是则三。

  唱罢,张顺高声大呼道:“今坐等饥饿是死,举大事亦是死,等死,死国可乎!”

  “可!”这时候饥民情绪早已调动起来,哪里有不允之理。

  “此贼是否该杀?”张顺又抓起县令,高声问道。

  “杀!”“杀!”“杀死他!”“杀死这狗官!”顿时,群情激愤。县令挣扎着试图辩解,喊了几句,直接淹没在饥民的高呼声中。

  张顺将其弃掷于地,递刀与张三百说道:“三百兄弟,请为天下杀此贼!”

  张三百接过刀来,看着满场的百姓高声大呼,哪里敢拒绝得了,只得狠下心来,双手握起大刀往下一剁,却是将那县令的脑袋一刀斩了下来。那县令失了脑袋,鲜血像烟花一下喷射而出,把旁边的张三百淋了一头血。

  张三百摸了一把,面目显得更加狰狞,然后举着砍头的鬼首大刀,向围观百姓炫耀。当然,也有同时向张顺示威的意思,以表明张顺强迫自己纳投名状的不满。

  张顺见了眼睛一缩,心想:这厮好大的力气,看他那粗暴的手法,恐怕连皮肉带颈椎一起斩断了。当然,同时对张三百这种幼稚的行为,并没有太大反感,反倒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等到张三百炫耀完毕,张顺上得台上,抬手示意,台下众人顿时鸦雀无声。张顺见状满意的说道:“如今狗官已死,余恶亦不可留,我已经为诸位除去首恶,余恶请诸位自为之!”

  “而今我张文远来到孟津,一不为财,二不为权,三不为色,只为了替天行道,铲除不公。现如今我命人放粮两日,凡孟津饥民皆可领之,每人五斗。若有意跟随我等替天行道者,发放家属粮食两石,其本人则跟随我等而去。”

  “领粮之前,需纳投名状,以示与官府狗贼势不两立。一会儿我命人带来官府恶吏帮凶及牢中凶犯,请诸位论之。无罪者,当场释放;罪轻者,当场杖之;罪大恶极者,请诸位自行杀之,然后始能得粮!”

  言毕,张顺便命赵鱼头带领百十来人,负责甄选犯人,开仓放粮,招募壮士及维持秩序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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